今天的英文課開了一場很有意思的辯論會。
 
因為課文內容講的是一個人住的優點和缺點,所以老師就來個辯論會,但辯論的內容是關於ㄧ男ㄧ女同居的好與壞處。
一開始我還以為是跟同姓朋友住在一起,但老師卻說同居 live together 的定義是限定男女同住才成立,同性就只是 roommate ,不算數。
大家各自選好立場後,就開始辯論啦~
反對的那邊馬上就有人站出來,丟出一顆果然很勁爆的炸彈:她反對男女同居的理由是因為反對婚前性行為!!議題一出,氣氛馬上就開始熱絡起來,另ㄧ邊馬上也有人跳出來反對,她的理由也很猛:就算不住在一起,想做也還是會做。
大家都很感興趣的討論著,連老師也不禁笑了。還有其他的優缺點大家提出來討論,但最受爭議的大概還是 SEX 這一方面吧!
 
最後,老師很語重心長的說,女性還是要懂得保護自己,而男性必須要會尊重女性。
 
 
在這提倡兩性平等的時代裡,女性真的已經跟男性平等了嗎?
我覺得還是有些怎麼也絕對無法達到平等的地方,如SEX這方面。
是啊!現在的人較以往思想開放,即使來段ㄧ夜情也不覺得什麼。但問題是,萬一有什麼意外,很多結果往往卻都是由女性來承受。
因為生理結構的不同,所以結果都要由女性來承受嗎?
這樣,真的兩性平等了嗎?
我不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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